兰州工业学院工会委员会关于工会会员直系亲属丧葬慰问及经费报销管理实施细则
为进一步规范我校工会会员直系亲属丧葬慰问工作,健全人文关怀机制,规范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堵塞财务管控漏洞,保障工会资金使用合规、安全、高效。依据《工会预算管理办法》《甘肃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及国家税务总局《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2018年第28号公告)等相关规定,结合学校工作实际,现就我校工会会员直系亲属丧葬慰问、花圈采购小额零星无票支出及经费报销管理工作,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慰问标准及支出规范
严格落实工会暖心服务政策,统一全校工会会员直系亲属丧葬慰问标准,规范经费使用范围,杜绝超标准、超范围、重复慰问支出。
(一)现金慰问标准
工会会员直系亲属离世,由学校工会或工会会员所在部门工作人员上门慰问,统一发放丧葬慰问金1000元/次。慰问仅限工会会员父母、配偶、子女直系亲属情况,严格专款专用,不得扩大范围、重复发放、超标开支。
(二)实物慰问规范
同步购买祭奠花圈1个,按市场合理价格采购,严格遵守工会经费使用规定。
因花艺经营多为个体小额零星经营主体,单次采购金额低、无法开具正规税务发票,该支出属于工会常态化公益性暖心慰问支出。根据国家税务总局2018年第28号公告第九条规定:对方为依法无需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或者从事小额零星经营业务的个人,其支出可以凭税务机关代开发票、收款凭证、内部凭证作为税前扣除及财务入账依据,凭证需完整载明收款主体、身份信息、支出项目、金额等关键内容。
二、报销必备资料
为确保业务真实、流程合规、审计可控,丧葬慰问相关支出需归集完整原始凭证入账,资料不全不予报销。
(一)通用审批资料
统一使用制式《兰州工业学院工会会员丧葬慰问审批单》,完整填报慰问对象、逝者关系、慰问事由、经办及审批信息,签字手续齐全。见附件一。
(二)花圈采购专项资料
个体商户收款收据,需完整载明收款人姓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经营地址、收款金额、支出事由,由收款人签字确认,无需强制盖章,作为无票支出合规入账凭证。见附件二。
慰问金支出按照学校工会现有慰问金报销流程单独归集、专项归档。
三、工作说明与执行要求
本细则结合我校工会丧葬慰问工作实际制定,适配小额零星无票支出财税合规要求,符合国家财税政策及高校工会经费收支管理规定,是我校工会会员丧葬慰问办理、经费报销、财务审核、审计备查的正式规范性依据。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正式执行,由兰州工业学院工会委员会负责解释。
兰州工业学院工会委员会
2026年6月25日